中共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7-10 点击量:
唐工院纪字[2020]4号
中共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实施细则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纪委监督责任,全力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促进学院改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省市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意义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落实“两个责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落实“两个责任”,是完善现代高等职业院校制度建设,提升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教育改革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纪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专责监督责任。学院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是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客观需要。学院纪委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发腐败工作,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创新监督理念,转变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
二、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学院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协助学院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和权力行使情况监督;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和案件;向学院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及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力等。
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纪委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注重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协助党委有关部门加强政治生态建设。聚焦“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等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上。监督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学院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落实党委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三清单四办法”。
协助党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认真贯彻市委《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有关部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协助学院党委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措施,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加强对院属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履行职责报告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学院党委、纪委每年度7月、1月分别向上级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院属党总支(支部)也应于7月初、1月初分别向学院党委、纪委报告履行“两个责任”情况。
巩固拓展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成果。坚决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肃查违反党纪政纪行为。坚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大执纪检查、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通报违纪违规行为,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道德品行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切实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自建、督建作用,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各项措施,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强化问题意识,紧盯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有效查处惩治机制,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执行重要信访、重要案件线索向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制度。
贯彻上级要求,深入开展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落实学院《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细则》;深化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巩固整治成果,有效预防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
突出监督与问责,促进“三转”落实到位。严格按照《中共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履行工作职责,在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精耕细作,切实做强“主业”,发挥专责监督作用。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严把干部任用、招生录取、职称评聘、招标采购、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等关口,切实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干部工作作风、教师师德师风等问题的问责、追责力度。对各单位及党员干部身上发现的不良苗头及时约谈,督促整改。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纪委要切实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及时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认真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创新工作举措,加强工作指导,细化工作流程,总结推广经验,营造舆论氛围,分级分类建立台账,一项一项抓好落实。
开展定期报告与考核评价。纪委每年向同级党委、上级纪委书面报告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纪委每年协助党委对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把评议结果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作为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
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学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的部门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任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督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实施办法,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造成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违纪违法行为多发,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进行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按“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部门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聚焦中心任务,集中精力严党纪,抓监督,强问责。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使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格考核。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意识、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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