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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07  点击量:
(2017年5月20日)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党委统一部署,确保学院“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安排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层层压实责任,推动院属各党总支(支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集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落实政策不利、有章不循、懒政怠政等影响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环境。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聚焦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精准深挖细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强化监督,严厉问责,从严要求,标本兼治,使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全院师生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全面促进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工作明显突破,广大师生明显受益,党风、校风、教风、学风明显向善向好,加快学院“国家优质高职校”建设和“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进程,为唐山争取“三个走在前列”、实现“三个努力建成”和国际化沿海强市建设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党的领导。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组织协调,成立两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院属相关部门参加,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党总支(支部)、各系部处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部门两个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位纪委委员按照监督工作台账责任划分,对分工项目履行监督责任,各支部纪检委员对本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
(二)充分依靠群众。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调动全院师生员工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从师生员工反映最突出、最关心的问题抓起,把师生员工是否满意作为检验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师生员工。
(三)严格依规依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上级决策部署和各项惠及师生的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策意识、法纪意识和自律意识,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
(四)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加强教育、严格管理、自查自纠、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宽严相济,把自查从轻,被查从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问题线索贯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建设,把推动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贯穿始终。
三、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一问责”
主要任务: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倒逼“两个责任”落实。重点解决3个方面问题:
1、对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重大部署要求不重视,安排不及时,底数不清楚,措施不得力,进展不迅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开展“一问责八清理” 专项行动和“微腐败”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清理不深入,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制度建设不到位,甚至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
2、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严格,党内监督乏力,巡视整改不落实,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或者在处置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
3、维护党的六项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失之于宽松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
(二)“八清理”
1、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进行清理
(1)清单管理制度改革不到位,未对照上级已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各项清单、编制公开本单位的清单。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未贯彻“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未按2017年底前实现全覆盖的目标推动工作;未推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事项事先公示制度。
(3)优化服务不到位,未按照要求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随时办结”。
2、对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4)事企不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到企业兼职;事业单位投资办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事业单位对所属企业投资收益为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3、对招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清理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违规招标、定标、签订合同,专家违规评标,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代理机构借用资质和超越资质范围从事代理活动。
(6)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供应商弄虚作假,专家违规评标。
4、对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清理
(7)设立“小金库”问题。利用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等各项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虚假事项和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8)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
5.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清理
(9)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不严格,查纠存在问题不力;
(10)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得力,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党员、教师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
(11)学校安全工作监管不到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12)学校维护稳定工作措施不力、履职不到位;
(13)固定资产、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闲置浪费现象;
(14)不加强学习、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擅离职守甚至长期不在岗等违反职业道德;
(15)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教育经费和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克扣、截留学生补助资金;
(16)违反招生规定,招生行为、办学行为不规范;
(17)教师教学工作不认真导致教学事故发生的;
(18)不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收费问题;
(19)参与酗酒、赌博,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0)不按期推进工程项目,造成重大损失的;
(21)不认真执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的,含选修课严重不足的;
(22)对收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投诉件不调查、不处理、不整改,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包庇袒护的
(23)群众反映强烈的其它突出问题。
四、“微腐败”专项整治重点
(一)重点范围。院属各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
(二)重点问题。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重点整治以下7类问题:
1.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教育经费和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克扣、截留学生补助资金等问题;
2.以水费、空调费、赞助费、押金、杂费、自习费等各种名义巧立名目和超标准收费等教育乱收费问题;
3.违规调剂政府采购预算、规避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大宗物品采购、校舍改造等工程违规招标等问题;
4.校园土地租赁、房屋出租以及食堂、小卖部和超市外包等缺少必要程序,收费不全部入账或入账不及时、开虚假发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5.教师招聘、师资调配、职称评定、干部任免、评优评先、奖助学金、学生入党等事项违规操作,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问题;
6.违规向学生推荐、销售教辅资料吃回扣,索要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
7.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五、方法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动员部署、学习讨论、开设宣传专栏等形式,加强思想教育和宣传引领,使各党总支(支部),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是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迫切需要,是严肃查处损害师生利益的突出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维护和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及形象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好优质高职院校的有力保障,切实增强开展两个专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通过专题生活会、谈心交流、谈话函询、座谈、征求意见等形式,运用党内政治生活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引导党员、干部采取自己找、师生员工提、同事帮、领导点等方式,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正视问题、把握机会、主动整改。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对于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的,依规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于消极应付、拒不纠正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三)加大查处力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着力发现问题线索。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甄别问题、划清责任,宽严相济,分类处置。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师生反映强烈、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要从严从快查处,特别是严肃查处有错不纠以及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保持惩治“微腐败”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责任追究。用好问责利器,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于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到位,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走过场的,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相关人员责任。对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导致问题频发、多发的,严肃追究监管责任。坚持“一案双查”,既查主体责任,又查监督责任;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及时通报曝光。加大对“微腐败”典型案件、“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等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震慑警示效应。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对被查出的典型问题在全院通报曝光。
(六)加强经常性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政策法规和纪律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四讲四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各党总支(支部)、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政治责任,发挥政治功能,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中发现有问题、犯错误的同志,以思想教育和转化工作为主,帮助他们分析原因,纠偏纠错,及时回归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七)健全制度机制。着眼长远长效,坚持纠建并举,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建立健全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监管办法,堵塞制度漏洞,推动源头治理。加大党务、校务公开力度,落实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真公开、全公开、长公开。
六、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下旬)。召开全院各部门党政干部动员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部署学院“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分工。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至7月)。采取召开专题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活动、填写《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问卷调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结束后,形成专题报告,由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集中查处(8月至9月)。对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由相关职能部门拿出处理意见,并报学院领导小组,分类集中查处。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0月至11月)。对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梳理存在问题隐患,进一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巩固整治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精心组织推动。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纪委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推进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要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确保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在学院网站设立专栏,重点宣传开展两个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进程及经验成果。同时选树一批干部教师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勤廉执教、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三)坚持统筹推进。各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深度融合,统筹推进、相互促进、互相提高。出实招、干实事,提高加强教育管理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四个干”的要求抓落实,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做实做细两个专项工作各个环节上的工作。学院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对两个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督查出的问题,对两个专项工作搞形式走过场、虚拟应付的单位,将严肃追究一把手、主管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师生反映问题较多而自查发现问题较少或者零报告的,将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同时,把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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