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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纪委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3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结合当前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关要求,坚持以学廉、思廉、悟廉、践廉为导向,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在全校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要求,学校纪委拟组织相关人员赴唐山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展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5年6月17日(周二)上午9:30-10:30 二、活动地点: 唐山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展馆 三、参加人员: 新提拔干部、新入职人员、新发展党员、重点岗位干部、临退休人员和退休人员代表。 四、活动要求: 1.此次活动由学校统一安排车辆前往。具体乘车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2.请参加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有课需要调课),如确有特殊情况,请于6月15日前向主管校领导请假,并报纪委办公室备案。 3.本次活动人员要求着装正式,党员佩戴党徽。 4.活动全程集体行动,请全体参加人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紧凑有序进入,保持良好秩序,严禁迟到早退、脱离队伍、大声喧哗、随地吐痰、擅动展品等,馆内外严禁吸烟。 5. 参加活动人员要严守保密规定。严禁在自媒体上发表有关内容。 6.全体参观人员在参观过程中要以案为鉴、对照检视,结合自身岗位和实际,主动查找廉政风险点。参观后围绕如何增强抵腐定力、恪守廉洁底线撰写心得体会,并于6月20日前内将电子版发送至纪委办公室CRP邮箱。 纪委办公室 2025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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