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导航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中共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建立干部廉洁档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4  点击量:
唐工职纪字【2018】1201号
院属各党总支(支部)、各系部处室、群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廉洁从政行为,掌握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相关规定,按照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统一安排部署,建立干部廉洁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档范围
全体在职副科至副处级干部(指学院中层正职、副职和助理)。
二、主要内容
廉洁档案主要收集廉洁从政有关信息、廉洁自律情况、信访举报情况、惩处情况等四方面内容,具体包括:干部基本情况,个人有关事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房产情况,出国(境)情况,礼品(金)上缴情况,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操办婚庆丧葬事宜情况,节假日离唐报告,信访举报情况,谈话函询党政纪处分情况等。
三、档案管理
1.廉洁档案纸质版和电子版并行,实行实时申报,动态更新。本次集中填报后,内容如有变化,应及时重新填写上报,具体要求详见各表备注说明。
2.廉洁档案由专人管理,内容保密,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泄露或提供档案信息。
3.对新增建档对象,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督促填写,新增人员15日内完成填报工作。
四、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干部廉洁档案是反映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重要依据,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载体。建立干部廉洁档案,对促进干部廉洁从政,建立客观、公正的廉政评价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2.客观准确填写。建档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廉洁档案资料,所填内容要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认真核实,确保填报内容规范、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以不清楚、不知道为由隐瞒实情,所有内容都要签字背书,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严明工作纪律。对不按规定或不如实填报廉洁档案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4.及时完成上报。本次为首次填报,附廉洁档案表1至10所有建档对象都必须填写(没有情况填“无”)。其中,廉洁档案表(一)中奖惩一栏奖励由个人填写,惩处情况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填写。截止到2018年12月14日,廉洁档案表(八1)、廉洁档案表(八—2)和廉洁档案表(九)(即操办婚庆丧葬事宜情况报备)已完成报备的,无需再重复报备;表格填报信息情况发生变动时随时填报(表格下载地址:申报人CRP个人邮箱)。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和各表备注说明,严格按要求填写,并于12月14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用U盘现场拷贝)报学院纪检监察处(办公楼531室),从信息安全考虑,应由本人或委托专人报送。
联系电话:纪检监察处 0315-8832007
 
附件:1.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
2.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3.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登记表
4.干部房产情况登记表
5.干部出国(境)情况登记表
6.干部礼品(金)上缴情况登记表
7.年度述责述廉报告
8-1.党员干部操办婚庆事宜报告表
8-2.党员干部操办婚庆事宜备案表
9.党员干部操办丧葬事宜备案表
10.干部节假日离唐报告表
 
                
                                                                                                         2018年12月4日
 
版权所有: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冀ICP备字10014572号 开发维护: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大数据和网络中心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大学城渤海大道25号 邮政编码:063200  电话:03158832098